行政院農業委員會109年度電商平台業者參加「臺灣農產嘉年華」網路購物活動辦法
壹、 目的: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為因應武漢肺炎疫情對我國農產品銷售的影響,透過舉辦網路購物活動,與國內電子商務平台業者合
作,鼓勵消費者於網路購買優質國產且具溯源之農漁畜產品,並活絡臺灣農產品電子商務市場,俾利我國農產品電子商務長遠
穩健發展。
貳、 主辦單位: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以下簡稱農委會)
參、 執行單位:財團法人台灣優良農產品發展協會(以下簡稱執行單位)
肆、執行期間:109年2月4日至109年7月31日止(含經費核銷期間);其中109年2月4日至109年6月30日為網路購物活動辦理期間。
伍、申請對象:電子商務平台業者設籍於中華民國境內,且廠商須檢附公司合法登記證明文件。
陸、資格條件
一、 須具備完整的線上金流交易系統、物流系統與商品上架銷售行銷經驗與能力(包括商流、營運、行銷推廣等)。
二、 活動期間針對消費者每筆消費,電商平台均應開立統一發票。
三、 願意配合農委會「臺灣農產嘉年華」活動,活動期間銷售之農產品品項由農委會推薦(包括政策促銷品項詳附件1及一般推廣品
項詳附件2)。附件下載:https://www.cnra.org.tw/index.php?action=download&cid=199
四、 申請單位應以「臺灣農產嘉年華」為活動主題,在單位官網進行網路促銷、廣告、宣傳等相關行銷策略規劃(含電視購物、直播
及電話行銷等),並配合農委會與執行單位辦理之共同行銷活動。此外,販售產品須提報執行單位進行審查,通過後始得納入核
銷金額,惟銷售得追溯至109年2月4日。
柒、經審查符合資格之電商平台,可獲得政府資源及應配合辦理事項如下:
一、 政府給予資源:
(一)「臺灣農產嘉年華-滿500送50」回饋消費者促銷活動:消費者於活動期間購滿本會推薦之品項滿500元送50元(單筆消費得累計,即滿1,000元送100元,以此類推,無上限),由農委會補助,電商平台可透過折價券、紅利點數或等值商品等方式發送給消費者。
(二)電商網路行銷費用:電商平台於活動期間內銷售國產農產品金額超過(含)50萬元者,本會按以下獎勵標準給予行銷獎勵金(例如銷售「政策促銷品項」達1,000萬元,獎勵金為100萬元;銷售「一般推廣品項」達1,500萬元,獎勵金為75萬元),每家電商平台合計最高獎勵金上限為200萬元。
(三)參與「臺灣農產嘉年華」活動官方網站、記者會及其他實體或網路行銷等活動。
二、 電商平台應配合辦理事項:
(一)電商平台最遲應於109年2月27日前於官網設置活動專區,專區內應明顯標註「臺灣農產嘉年華-滿500送50」活動,並配合活動官
網進行活動期間之宣傳規劃,否則農委會得取消參與電商平台之資格。
(二)參與本活動之電商平台應依執行單位要求,參與本案行銷推廣、記者會等各式推廣活動及相關媒體廣宣之露出。
(三)參與本活動之電商平台應配合執行單位進行拜會及訪談。
(四)參與本活動之電商平台應配合執行單位相關資料提供,例如每月銷售資訊、每季供貨端需求調查等。
(五)參與本活動之電商平台應配合執行單位相關宣傳活動及農委會所辦理之電農媒合會。
捌、申請辦法
一、 有意提出申請之電商平台應於109年2月19日下午5時前送達,將提案相關文件依下列方式報名,逾期恕不受理:
(一)電子郵件:candy@cas.org.tw。
(二)傳真:02-2356-7416 (傳真後請再來電確認:02-23567417分機20)
(三)掛號郵寄或親送(收件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2段51號9樓CAS協會吳佩珊專員收,並請加註「臺灣農產嘉年華網路購物活動」。
二、 提案送件資料:申請單位申請表(含切結書)及相關資料(格式請參考附件3)。附件下載:https://www.cnra.org.tw/index.php?action=download&cid=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