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位發展部數位產業署,為協助業者因應「數位經濟相關產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的要求,特訂定:
「資訊服務業者落實個人資料保護暨資訊安全參考指引」(內附錄安全維護計畫範本)和
「有關電商業者落實數位經濟相關產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參考指引」(內附錄安全維護計畫範本),提供各位會員參考利用,請自行下載參考。
數發部已於112年10月12日發布「數位經濟相關產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內容請詳附件。
依該辦法規定,數位經濟相關產業應於3個月內完成安全維護計畫之訂定,資本額新台幣一千萬以上或保有個資達5000筆以上之業者,對指定規定應每12個月至少實施及檢討改善一次。請業者於時間內完成計畫之訂定及實施。
數位經濟相關產業指從事以網際網路方式零售商品之行業(不含電視、廣播、電話等其他電子媒介及郵購方式)、軟體出版業、電腦程式設計、諮詢及相關服務業、從事代客處理資料、主機及網站代管以及相關服務之行業(不含線上影音串流服務)、其他資訊服務業、第三方支付服務業(不含其他金融輔助業)。細節請詳附件。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下稱防檢局)近期查獲多起違法境外輸入之動物用藥品及農藥等,特製作相關之宣導圖文,並更新網搜關鍵字如附件,請查照。
請各位電商會員注意動植物檢疫與動物用藥品及農藥等相關規定,自主查核並主動下架違法商品,以免違規受罰。
「網際網路購物包裝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於112年2月16日公告訂定,並將自112年7月1日生效。茲檢送公告影本、總說明及逐項說明各1份,請查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