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會收到中華民國全國商業總會轉知經濟部國際易局函轉有關匈牙利商情資訊
一、匈國政府為加強吸引外國直接投資(Foreign Direct Investment,簡稱FDI),公司所得稅(corporate tax)由分類稅率,自2017年會計年度起改為單一稅率9%,為歐盟會員國最低,在歐洲僅低於瑞士8.5%。部分稅法專家認為,匈國未來可能成為中東歐盧森堡,成為企業創業首選國。
二、匈國稅法改革法案(KATA、KIVA amendments)將公司所得稅由營業所得5億福林以下稅率為10%,超過5億福林稅率為19%,更改為單一稅率9%。根據匈國國家經濟部統計,該項稅法改革法案實施後,預估匈國國庫每年稅收將減少1,700億福林。匈國政府表示,2016年匈國財政盈餘計有2,000億福林,將可補足減稅之財政缺口。
三、有關匈國稅法改革法案,國際會計、律師事務所及稅法專家意見如下:
1. 國際會計、律師事務所KPMG專家Mr. Gabor Beer表示,匈國此項公司稅法改革,將使匈國競爭力大幅提升至第2名,僅次於瑞士8.5%。
2. Deloitte稅法專家Mr. Zoltan Pankucsi表示,該項稅法改革法案,將可大幅提升各類型公司盈收,可減輕小型及微型企業負擔外,並有益於營業所得大於5億福林以上之公司,最終有益於促進匈國經濟發展。Mr. Pankucsi並進一步表示,該項稅法改革法案,預計將可使匈國在OECD國家中,投資競爭力排名由19名,躍升至第9名(詳附件2)。
3. RSM稅務公司CEO Mr. Sandor Hegedus表示,匈國政府該項稅法改革法案,主要是針對減緩近年來匈國不斷調高最低基本工資對企業主的壓力,其中最大受惠族群為中小企業。
4. EY稅法公司專家Mr. Tibor Palszabo表示,該項法案最大受益族群為中大型企業,因其稅基超過5億福林,稅率降幅最大,由19%降至9%
四、目前歐洲國家中公司所得稅率,除瑞士8.5%為最低,另外蒙特內哥羅和匈牙利9%並列第2低,第3低為波士尼亞-赫塞哥維納、保加利亞及馬其頓10%。其他中東歐國家公司所得稅率如下:塞爾維亞15%、羅馬尼亞16%、烏克蘭18%、捷克19%、斯洛維尼亞19%、波蘭19%、克羅埃西亞20%,及斯洛伐克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