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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福利部預告訂定「應申請登錄始得營業之食品業者類別、規模及施行日期」草案
2014.07.18

 

  應申請登錄始得營業之食品業者類別、規模及施行日期:

 

一、食品業者類別如下:

 

  1. 製造、加工業:食品製造、加工業、含塑膠類材質之食品器具、食品容器或包裝製造、加工業。
  2. 餐飲業。
  3. 輸入業:食品輸入業、含塑膠類材質之食品器具、食品容器或包裝輸入業。
  4. 販售業。

 

二、食品業者規模及施行日期:

 

  1. 新辦理工廠登記、商業登記或公司登記者,自公告日起實施。
  2. 已辦理工廠登記、商業登記或公司登記者,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實施。

 

  食品添加物製造、加工、輸入及販售業者應依衛生福利部103年4月24日部授食字第1031300763號公告規定登錄。

 

  本案詳載於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 http://www.fda.gov.tw 「公告資訊」下之「本署公告」網頁。

 

  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次日起60日內向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陳述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