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106年4月27日擬定《資通安全管理法》送請立法院審議。立法院於今(107)年5月11日完成三讀程序後,總統府於6月6日正式公布。
行政院資安處依法繼續制定相關6個子法,包括:《資通安全管理法施行細則》、《資通安全責任等級分級辦法》、《資通安全情資分享辦法》、《資通安全事件通報及應變辦法》、《特定非公務機關資通安全維護計畫》以及《公務機關所屬人員辦理資通安全業務獎懲辦法》。子法已於7月6日對外預告,預告期限60天,如果沒問題,相關子法就可以送立法院備查,子法正式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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