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經濟部108年3月14日經授工字第10820405890號函副本及經濟部工業局108年3月19日研商「遏止濫用工業用一氧化二氮(笑氣)」會議辦理 。
為避免工業用「一氧化二氮(笑氣)」有不良用途,若於網路有販售含一氧化二氮(笑氣)成分之商品,請於網頁加註「此產品僅作為食品加工過程添加氣體或在專業人士指導下使用」等相關警語,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