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政署修正「電子商務業者防制詐欺作為自檢表」,請電商業者會員配合採行,以共同防制「解除分期付款」詐騙,保障消費者個資及財產權益。
說明:
一、「解除分期付款」詐騙,是詐欺集團竊取消費者網購交易個資後,竄改為近似電商或銀行客服的來電號碼,假裝說因為工作人員
疏失啦,誤設定為連續扣款、重複訂單、設成經銷商、訂單錯誤、升級VIP或分期付款等理由之類的,要求被害人至鄰近金融機
構或超商,依照指示操作ATM設定而遭受詐騙被害。警政署為了防範民眾遭遇此手法詐騙,除了於165宣導管道持續加強提醒
外,於108年4月9日也函請各電商業者於每筆訂單成立後,均需以簡訊、電子郵件及配送包裹加註防詐騙警語。
二、 為了共同強化防詐騙作為,警政署修正了「電子商務業者防制詐欺作為自檢表」,主要的項目為「客戶完成訂單交易後,即以簡
訊及電子郵件通知消費者慎防詐騙」、「配送包裹加註明顯反詐騙宣導標語或宣導圖」及「延長客服時間至22時或錄製防詐騙客
服語音置於第一層選單」等作法,以提升電商資安防護等級及強化民眾的防詐意識。
「電子商務業者防制詐欺作為自檢表」如下:
資料來源: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