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依行政程序法規定踐行法規草案預告程序,若對於草案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向環境衛生及毒物管理處聯繫。
為了因應郵購買賣市場的蓬勃發展,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3月11日預告「食品或餐飲服務等郵購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草案,預告後若各界無異議,即正式公告,公告後給業者緩衝半年至1年後,最快明年元月起正式實施...
為落實「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43條兒童及少年不得飲酒規定,經濟部商業司請本會轉知所屬會員及業者,確實把關酒品購買者年齡,不得對未滿十八歲之兒童及少年販售供應酒品。衛生福利部已函請內政部警政署轉知各地警察機關加強對酒類販賣對象限制之執行與稽查。